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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
添加日期:2015-05-26 10:35:18   来源:   作者: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业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题,今年起,天津市政府筹集60亿元财政资金,推行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首笔贷款、信用贷款形成的坏账按法定程序核销后的本金损失给予50%的补偿,旨在减少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大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
  作为重要配套,天津市金融局还着手研发并开通了“天津市企业融资信息网”和“天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备案系统”两大平台,以期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银行放贷的针对性和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成功率。
  农业银行天津分行最近向天津一家塑料制品公司发放了1000万元贷款,按照天津市“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设计,如果未来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在经过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后,天津市风险补偿金将给予放贷银行500万元的补偿。
  “这大大降低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胆子更大了,积极性更高了。”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孔祥明说。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须颖几年前回国创业,其科研水平及其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我们要上新的产品线,但金融机构对我们的技术和产品不了解,无法判断未来的市场需求,筹资非常困难。‘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出后,我们顺利地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获得了500万元贷款。”
  截至4月底,天津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139亿元,比年初新增568.4亿元,同比多增115.6亿元,增长30.48%;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57.4%,增量占比73.7%。
  为使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天津对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贷款用途、损失与补偿做了详细规定,通过设计多道“紧箍咒”确保中小微企业真正获益。
  以往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撒胡椒面”的方式,直接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补贴,资金总量不小,但对企业来说并不“解渴”。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孔德昌说,天津此次出台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重点突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满足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重点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该局已与56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孔祥明告诉记者,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银行是个好事,但银行享受补偿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承诺2015年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要达到相应的约定标准。仅今年一季度,农业银行累计申报备案的涉及中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就达到了140.7亿元。
  天津将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纳入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一旦形成不良贷款,风险补偿金将予以银行50%的补偿,让金融机构敢贷款,让中小微企业贷到款,形成了一条企业需求与银行信贷相对应的有效融资链。(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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